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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日照市道路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打击治理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4日 00:00    来源:学校网站     浏览次数: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文

 日职院办字〔2022〕14号

 关于转发日照市道路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打击治理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近日,日照市道路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打击治理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的意见》(日交安发〔2022〕6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从严从实从快抓好贯彻落实。

一、增强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酒驾醉驾及背后的“四风”问题,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党纪问题、作风问题;不仅关乎公共安全,还关乎教师队伍形象、学校形象;不仅关乎家庭安定幸福,更关乎人心向背、事业成败学校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把防范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教职工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务必全面准确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切实增强大家的法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

二、明确重点,强化防范意识

(一)严禁酒驾醉驾。严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二)严禁违规饮酒。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在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值班时间)、工作日午间以及公务接待、考察调研、会议培训、督导检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包括自购酒水)问题。

(三)严禁违规公款购送、收受酒水。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酒水特别是高档酒水;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购买酒水费用;向管理服务对象或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及个人转嫁购买酒水费用;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或者使用“小金库”资金支付购买酒水费用问题;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酒水特别是高档酒水;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配偶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高档酒水等问题。

(四)严禁违规组织、参加“酒局”。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并饮用酒水特别是高档酒水;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饮用酒水特别是高档酒水等问题。

(五)严禁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提供酒水。严禁以校企合作、商务接待、外事活动、项目争引等为名,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高档酒水等其它“酒杯中的奢靡之风”问题。

(六)其他“四风”问题。严禁违规参加管理服务对象或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及个人组织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问题;违规参加管理服务对象或有业务往来的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并借机旅游等问题;重点关注今年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自查自纠以来敷衍了事、虚假应付等问题;严禁违反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换用、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或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及个人车辆,转嫁摊派购车、用车费用,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车辆等问题。

三、履职尽责,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要求,层层落实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范涉酒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对本单位2021年以来相关情况开展全面梳理、认真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账销号。严格落实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要求,将防范酒驾醉驾工作成效作为单位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考核重要内容,对于发生酒驾醉驾问题的个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单位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一律不得定为优秀,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追责问责。

四、注重实效,狠抓措施落实

(一)强化宣传教育管理。各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对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学习。通过微信公众号、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栏、设置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渠道宣传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强化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重点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通过专题会议、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约谈提醒、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附件)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社会危害,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始终绷紧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这根弦。对参加“酒局”较多、婚丧嫁娶事项报告等人员及时开展提醒,从严要求。

(二)严厉查处顶风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室坚持对酒驾醉驾“零容忍”,一旦发现问题线索,一律倒查回溯、跟进监督,做到案件“四查清”,即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深挖细查背后“四风”问题。把监督查处酒驾醉驾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切入点,对其背后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强化警示震慑,对查处的酒驾醉驾案件及其背后“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高压信号,深化以案促改,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

(三)加强监督检查,构建长效机制。纪检监察室将防范酒驾醉驾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对节日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明察暗访、抽查检查、线索查办等方式组织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单位针对自身存在问题,查找制度盲区、填补空白,弥补漏洞,推动完善规章制度,实现源头治理,长效治理,做到敢抓敢管,常抓常管。对存在宣传教育缺失、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


附件: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党委(学院)办公室

                                                                                                              20225月11日

 

 

 

 

 

 

附件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酒驾醉驾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学校形象,破坏家庭幸福。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对此有清醒认识。为此,我郑重承诺:从现在起,文明驾车,安全行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1.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2.杜绝侥幸心理,不以任何理由酒驾、醉驾,同时劝导家人和朋友拒绝酒后驾车。

3.不在工作日午间及其他工作时间饮酒。

4.不参加管理服务对象、特定关系人宴请等违规“酒局”。

5.不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6.不参加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饮酒场合。

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愿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若违反以上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如构成违法违纪本人自愿接受党纪政务处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