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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8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由四个部分组成:“思想考核”、“例会、值班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一)思想考核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加2分;

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者加2分;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4、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6、能时时关心国际形势、国家大事,关注中央的每次会议,认真学习每一个文件并及时向团委提交思想汇报者加2分。

(二)例会、值班考核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0.5分;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3、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值日的,一次扣2分;

4、值日人员在值勤时,必须认真负责,违者扣1分;

5、值日人员迟到者扣0.5分;

6、每学期迟到累计两次或缺席一次者,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席二次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在全体成员大会上作自我批评;

7、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报学生处、团总支。一学期请假不能超过三次。

(注:值班考核由学生会办公室直接监督)

(三)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扣5分;

2、凡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4、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各部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四)其他综合考核

1、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出入校门制度》等)或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2、在班级中德育量化考核低于80分者,扣5分;

3、例会或工作凡有请假者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由主管部长或主席签名;违者扣2分。

(五)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重大问题能及时主动向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视情况加15分;

3、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突出,加5分;

4、部门自行组织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5、全部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6、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做出贡献者加5分;

7、主席、副主席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8、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做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9、非本人执勤的而帮助别人执勤者每次加2分;

10、受到正式表彰者每次加2分;

11、在班级综合测评德育量化考核分达到95分以上者,加2分;

12、在职期间受到如下表彰或获奖者:

校级 加5/次, 区级 加10/次,市级加15/次,国家级以上 20/次。

(六)测评方法

学生会每学期期末测评一次,测评采用下列方式:

个人自评:

每个委员、干事依照考核制度,结合自己近期的工作实际,对自己进行自评。

内部互评: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学期的工作实际,主席和部长、干事之间进行互相评议。(具体为:干事与本部门部长、干事进行互评,主席和部长之间进行互评)。

负责人上评:

被测评人的上级负责人对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具体为:干事的负责人为本部门部长;部长的负责人为主席、副主席;副主席的负责人为主席和团委老师;主席的负责人为团委老师;)。

注:将各部门评比的结果进行汇总,报团总支书记进行统计、整理,得出测评结果。

(七)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低于50分者,报团总支建议撤消其职务,51-59分者给予批评处分,高分者给予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的重要依据,并报送学院团总支备案,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